[导读]近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经批准停职领办创办企业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明确提出:所在企业同意职工停职领办创办企业的,应与停职的职工签订《停职领办创办企业协议书》,明确停职期限和双方在停职期间、停职期满后的权
近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经批准停职领办创办企业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明确提出:所在企业同意职工停职领办创办企业的,应与停职的职工签订《停职领办创办企业协议书》,明确停职期限和双方在停职期间、停职期满后的权利、义务。同时,停职期限最长可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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