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6月26日上午,原市政协副主席、副地级退休干部刘恒昌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市殡仪馆举行。市领导晏德文、崔传鹏、邓斌、李腾勇以及老同志李吉人、刘明德、刘必栋等亲临吊唁。市政协副主席邓斌介绍刘恒昌同志的生平,市政协副主席李腾勇主持告别仪式。
萍乡市第六届政协副主席、原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刘恒昌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6月22日7时22分在萍乡逝世,享年89岁。刘恒昌同志生病期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部分老同志曾通过多种方式表示慰问。刘恒昌同志逝世后,市委成立了刘恒昌同志治丧领导小组,由市政协主席晏德文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邓斌、李腾勇任副组长。
刘恒昌同志1924年4月生于辽宁省新宾县一个普通职员家庭,1949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52年10月在萍乡矿务局总医院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3月任萍乡矿务局总医院副院长,1966年7月至1979年2月经煤炭工业部调到贵州省水城矿务局中心医院任副院长、院长,支援祖国大三线建设,1979年2月至1984年5月任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1982年当选为萍乡市第六届政协副主席,1990年退休。
刘恒昌同志在萍乡医疗界是一位知识渊博、技术精湛的资深专家,他刻苦钻研、治学严谨,在放射诊断、心血管疾病治疗、防痨、矽肺病治疗上有较深造诣。曾五次获评江西省劳动模范、江西省和萍乡市先进工作者,三次被评为萍乡市优秀共产党员,三次被评为萍乡市老干部先进工作者。
市领导刘和平、陈卫民、颜赣辉、晏德文、江枝英、张学民、贺维林、崔传鹏、谢新明、颜剑彬、邓斌、晏学云、陈朝清、曹光亮、李腾勇、刘艳萍以及老同志郝正修、李吉人、陈世国、黎恩荣、刘明德、刘必栋、谢应春、胡兆祥、肖肇材、李久龙、刘智勇、黎世伟、李远实、卢绍增等敬献花圈表示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