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有效激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增强责任意识,南昌市日前下发295万元2012年第四季度及今年第一季度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奖惩资金。城区组每月根据考核排名实施奖罚,第一名奖励30万元,第二名奖励20万元,最后一名处罚15万元;开发区(新区)组每月根据考核排名实施奖罚,第一名奖励20万元,第二名奖励15万元,最后一名处罚10万元。
考核结果除了作为经济奖惩的依据,南昌市还规定,如当年度连续两次考核周期排名末位且每次成绩低于80分的,由被考核对象的分管领导在全市城市综合管理调度会上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如果出现城市综合管理重大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南昌市考核办报请南昌市纪委监察部门对被考核对象的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直至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