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月1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提出“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到2020年基本得到落实”。
消息一出,“带薪休假”再次引来人们热议。2月19日,记者在南昌采访了解到,南昌和全国许多城市一样,“带薪休假”无法落实的情况多出现在私营企业。
私企职工难享“带薪休假”
全国总工会2012年6月进行了一项有关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城镇职工中只有47.8%的人按规定享受了“带薪休假”。那么南昌有多少职工按规定享受过“带薪休假”呢?2月19日,记者从南昌多个部门获悉,目前南昌尚未专门针对省城“带薪休假”情况进行过统计。
虽然没有明确的统计数据,记者还是通过采访了解到,与全国许多地方一样,机关、事业单位在“带薪休假”的落实上不存在问题,而对于私营企业职工,完全享受“带薪休假”比较困难。南昌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主要负责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几乎没有听过机关或事业单位职工反映过单位不批准“带薪休假”的问题。不过,南昌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李国华就直言,私营企业职工很难完全享受“带薪休假”。
维权少、维权难原因很多
其实,自2008年1月1日起,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就已经开始实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享受带薪年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另外,《条例》还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既然国务院早已出台了相关条例,为何如今“带薪休假”还要被再次提上议事日程?有业内人士表示,落实难、维权难是个大问题。
虽然没有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的人不在少数,但很少有人对此进行维权。南昌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是接待职工投诉的部门,他们就很少接到“带薪休假”方面的投诉。究其原因,李国华表示,很多私企职工根本不敢就此进行维权。
之前在南昌一家汽车4S店工作的市民李剑波告诉记者,他以前也和老板提过带薪休假的事,但是老板一句“一切以公司工作为重”,他就不敢再多说什么。“跟老板叫板休假,还想不想干了?”
记者还了解到,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也让企业有空子可钻。例如按照《条例》,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享受带薪年假。但很多私企不与职工签工作合同,即使签也只签一年,“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规定就很难符合,这就给维权带来了困难。
维权成本也是个问题。在南昌一家私企工作的南昌市民邓小姐就表示,她听说过可以找劳动保障部门维权,甚至可以去法院劳动仲裁。只是,“跟老板闹这个肯定干不下去了,如果老板把你开了,你还继续花时间精力进行所谓的休假维权又有何意义?”(第一枪江西企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