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网讯(记者余佩清) 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12年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确定,将在每年 3月31日前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八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等信息全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进度安排,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责任人等信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规则、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
食品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信息依法公开
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公开。稳妥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快速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发布相关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公布处理情况
在环境保护信息方面,要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准确公开10个县(市、区)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和全市主要河流国控断面水质监测信息。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垃圾填埋设施等有关信息公开。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扎实推进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等信息的公开。
推进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结合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宜春市着力推进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息等,要向社会公开。强化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信息公开,对不依法履行公开职责的人员追究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发布抢险救援信息
在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方面,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强化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预警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对公众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应在规定时限内认真答复。
征地拆迁项目,全面公布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拆迁项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要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和听取意见等程序,提高透明度。认真做好征地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布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标准和补偿安置结果等各环节信息。坚决查处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价格收费标准,主动公开调整原因
政府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时,主动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应当听证的要公开听证信息。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完善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必须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以及取消的收费项目、调减后的收费标准。加大对价格和行政性事业单位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对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及时公布。
通过论坛、微博等,即时发布重大政策
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快信息更新频次,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引擎功能,增强网上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性。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及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政府热线电话等渠道,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积极探索通过网络论坛、微博、手机短信等渠道即时发布重大政策、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