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形式创新
2003年,由广东倡导并得到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八省(区)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积极响应和参与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即“9+2”),已经引起相关地区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得到了广泛赞同。2004年6月,第一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在香港、澳门、广州三地举行,7月第一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在广州举行。2005年7月,第二届泛珠大会首次将泛珠论坛与经贸合作洽谈会合并,在四川成都举行,随后,泛珠大会相继在云南昆明、湖南长沙、广西南宁和福建福州举行,其中,第五届泛珠大会因汶川大地震延迟了一年举行。
除了将论坛与经贸合作洽谈会合二为一外,在南宁举行的第五届泛珠大会上还将往届行业专题论坛调整为磋商会形式,举办“1+1”或“1+x”对话交流活动。
成果显著
自首届会议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后,每届泛珠大会以签署框架协议和备忘录、通过相关规划或召开磋商会等形式推进区域内的交流合作。其中,第二届上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和《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近期工作意见》;第三届通过了交通、能源、科技、信息化、环保五个合作专项规划;第四届审议通过了专项规划实施和市场环境建设的两个工作意见,为消除贸易障碍、实现物畅其流、拓宽市场空间奠定了基础;第五届召开了变通、旅游、新闻媒体合作3个磋商会,举办“1+1”或“1+x”对话交流活动,通过双边或多边采取共同行动,加快推进和解决“9+2”共同关注的问题;第六届签署了《泛珠三角各省区加强大通道建设合作备忘录》、《泛珠三角各省区旅游合作福州宣言》、《泛珠三角各省区“一程多站”精品旅游线路》等10个合作框架协议或备忘录。
与此同时,包含了经贸洽谈内容的泛珠大会七年来经贸成果丰富,第一届签订合作项目847个,签约金额2926亿元;第二届签订合作项目4473个,签约金额4535亿元;第三届签订合作项目1019个,签约金额1981.7亿元;第四届签订合作项目1254个,签约金额3376.2亿元;第五届签订项目超过600个,签约金额2261亿元;第六届签约项目累计1263项,投资金额28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