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是现代企业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它们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公司治理主要考察的是构成企业的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责权利的划分,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实现相互的制衡,它是企业创造财富的基础和保障;公司管理则是在既定的治理模式下,管理者为实现企业的目标而采取的行动,它是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治理与管理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两者需适时调整,以达到新的平衡。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含义
公司治理,或叫公司治理结构,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它的定义有很多,但由于人们认识上的不一致和表达上的困难,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或解释。纵观前人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对公司治理概念的理解至少包含以下五层含义: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根源于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及由此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公司治理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合同关系)为依据,用简约的方式(不完全合同)规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以实现公司交易成本的比较优势;公司治理结构是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物理层次”的组织架构,及联结上述组织架构的责权利划分、制衡关系和配套机制(决策、激励、约束机制等)等构成的有机整体;公司治理的关键在于明确而合理地配置公司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从而形成其有效的制衡关系;公司治理的本质是对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
公司管理的定义我们可以从“管理”的定义入手。现代经营管理理论之父法约尔,在1916年出版的《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一书中首次指出“管理活动指的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美国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在1955年出版的《管理学》中说“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种手段,还是一种艺术。”
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公司治理是公司运作的一种制度构架,是引领公司发展方向的一种基本安排。而公司管理是在这种基本的构架和安排下,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指挥、协调和评价等功能的具体实施来实现公司的目标。
二、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区别、联系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区别依赖于经济学上定义股东与管理者关系的企业理论模型:股东拥有企业但不参与经营管理,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作为他们在公司决策中的代理人来监督经营者的行为。据此,公司治理被看成与公司的内在性质、目的和整体形象有关,与该实体的重要性、持久性和诚信责任等内容有关,而公司管理则更多地与具体经营活动有关。
国外最早对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进行区别的是Robert I.Tricker教授。他在其《公司治理》(1984)一书中,明确提出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及其与公司管理的区别,认为管理是运营企业,而治理则是确保这种运营处于正确的轨道之上。肯尼斯·戴顿(Kenneth N.Dayton)则专门就此进行了分析,认为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谁也离不开谁。在戴顿看来,公司治理指的是董事会利用它来监督管理层的过程、结构和联系,公司管理则是管理人员确定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行动。
企业的根本性质在于它是一种创造财富的有效机制,治理和管理都是这种有效机制的组成部分,两者的结合构成了企业系统。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其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公司管理是公司治理的一种延伸。从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mance)的字面来解释,英文为“统治”(动词)、“管理”(名词)。据《英汉双解词典》、《韦氏新世界词典》等解释,“统治”有管治、影响、支配之意;“管理”有统治、支配、管理、管理方式之意。在现代汉语中,据《辞海》、《现代汉语词典》等解释,“治理”有统治、管理、处理、修正之意。因此广义上的治理应包括管理的范畴。其实有学者在谈到公司治理与管理的区别时甚至认为,在某种意义上中层以上的管理也就是治理。(2)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联结点在于战略管理。企业的战略决策过程一般可分为:提议、批准认可、实施和反馈、监督等阶段。这种战略决策方案的形成可能是由企业内部经营激发出来的,也可能是由外部市场等其他相关的因素孕育的。但不管怎样,一般都是由总经理提出具体战略决议,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批准认可,最后再组织分解、实施,在此过程中董事会或监事会要发挥监督和控制的作用。由此可见,公司整个战略管理的全过程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各个层次得到了相互融合。(3)在企业体系中,管理者是联系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关键。首先,高层管理者是企业利益相关者之一。在公司治理结构中,高层管理者同其他利益相关者通过谈判达成了各种合同,约定了各方的利益、责任和权利。与此同时,高层管理者又是管理的主体,是企业中实施公司管理的主要行为人。两者的相互关系和影响机制都要落实到管理者的行为上来,管理者跨越了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两个范畴,是核心的沟通环节。(4)从终极目的看,公司治理和管理均是为了实现财富的有效创造,只是各自扮演不同层次的角色。公司治理模式主要考察的是构成公司的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责权利的划分,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实现相互间的制衡,它是企业财富创造的基础和保障,公司管理则是在既定的治理模式下,管理者为实现公司的目标而采取的行动,这是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
三、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协调机制
公司治理和管理的协调机制指的是为了实现公司财富最大化的既定目标,使公司保持良性运转的状态,而采取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公司管理手段有机整合的一种互动方式。
1.通过战略管理和相关机制实现二者整合。公司治理提供了一个企业运作的框架和基础,而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负责具体的目标实施,同时公司管理又会对公司治理起到调节作用。必须使二者合理分工、密切合作,公司才能实现良性运转。因此,有必要对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进行整合研究。对公司治理和管理进行整合,一是通过战略管理环节。主要解决科学地制定企业的战略的问题,同时恰当处理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公司的战略制定权限应该在公司治理系统和公司管理系统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为了保证战略决策制定的科学性,应适当给予经理层一定随机处置的权利,同时因为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工作性质存在很大不同,应在二者之间保持着一定的互动关系,即董事会对经理层应适当放权。二是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之间设置联系通道。如在公司治理系统中的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同时使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机构处于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这样既保持了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又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管理系统的资源,并且可以使公司治理系统迅速掌握公司管理系统的有效信息。
2.在变化的环境中实现二者的动态协调。公司治理规定着整个企业的发展方向,公司治理系统与经济环境的结合产生公司管理活动的具体模式,并指挥公司管理保持良好运转;公司管理则是对企业具体的作业层次进行管理,促使企业目标的实现,并且为公司治理系统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方法,科学的管理是提高公司有效治理的前提,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这种结合使二者得以实现良性互动。由于各个公司面对的经济环境不同,使得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模式具有多种形式,这些不同的模式相互作用可以形成多种不同的均衡状态,在公司治理系统、公司管理系统与整个企业面对的环境交互作用下,可以形成适合某个具体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稳定状态。企业面对的外部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同时企业的内部环境也是不稳定的,所以应该通过政府法规以及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之间达成均衡状态,并且根据环境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完美结合,创造出最大化的公司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