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第一枪江西企业网)知情人士透露,发改委仍将保留调价发布权。
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2009年5月发改委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但是实施以来,这一定价机制却饱受诟病。以本次国际油价下跌为例,变动幅度早已达到了4%的调整要求,但却受制于“22个工作日”的限制,国内油价只能保持按兵不动。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称,发改委正研究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一是要缩短周期,二是取消4%红线,使油价定价机制更加灵活,更加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动。
上述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定价机制将由“22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将此前“4%”的涨跌幅限制取消。同时,将此前每次调价必须上报调价文件至国务院等待审批,调整为满足条件可由发改委自动调整油价。另外,新机制给予节假日特殊考虑,如果调价碰到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油价调整也将延后。
不仅如此,新机制还会调整所参考的原油价格地,如将目前参照的辛塔、布伦特和迪拜三地各所占的计算权重进行调整,或将纳入WTI(即美国西得克萨斯轻质原油)期货价格。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公布具体定价公式,透明度也会增加。”曾主管价格工作多年的发改委原副主任彭森在两会上表示,为了防止国际原油的暴涨暴跌,新机制也会有一定的“防火墙”。 至于油价调整机制具体参考的品种及价格比重,还须等到最终方案出台。
据了解,上述新机制调整方案,是在发改委的牵头下,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参与制定。
“每次油价上调,发改委都会成为众矢之的,所以曾一度考虑将调价权下放。”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这个调整思路已经基本放弃了,发改委还将继续保留调价权。
在去年发改委的定价调整思路中,曾计划将达到公式条件的调价发布权交给第三方独立机构,而新华社将是第一选择。按照当时的思路,如果到了调价窗口,由该独立机构公布根据新定价公式测算出的调价幅度,各个石油公司根据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价。
这一变化表明,对物价调控起主导作用的发改委对于油价调整可能引发的连锁效应仍有诸多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