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发起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的立法工作全面启动,并已列入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这意味着我国首次电子商务监管立法已全面启动。
据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作为国内唯一的第三方专业电子商务研究机构,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全程参与此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并由中心主任曹磊研究员受邀出任立法起草小组副组长。
我国尚无全面的
电商监管法律法规
据了解,虽然我国之前也出台过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例如《电子签名法》、《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但都是局部的,有些只是部委规章,缺乏可操作性与全面性,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全面的电子商务监管法律法规。
而本次立法明确列入2012年度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涵盖了电子商务市场中的C2C与B2C网络零售、O2O网络团购消费、移动电子商务、虚拟商品交易、B2B网络贸易、大宗品电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代购、小额外贸)等诸多细分领域,是我国目前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监管层面的首次立法,其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广大网络消费者,而且涉及到网络经营者、服务提供者、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
记者获悉,本次立法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网络经营者的主体(如淘宝网店)准入与界定、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虚拟商品交易规范、跨境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经营者监管、网络促销规范、网络消费纠纷管辖权等方面。
电子商务发展背后
暴露出诸多问题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报告下载:http://www.100ec.cn/zt/2010bgdz/ )本文转载自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http://www.100ec.cn/detail--6042685.html)显示,截至2011年12月,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突破8000亿大关达到8019亿元,同比增长56%;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2.03亿人,同比增长28.5%。
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滋生出一系列问题,监测数据显示,2011全年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共接到全国网购用户的电子商务投诉近10万起,其中网络购物投诉占比最大,为52%。网络欺诈、虚拟商品交易纠纷、发货迟缓、订单取消、货不对板、售后服务、快递验货、网络传销等成为电子商务用户投诉的热点。
此外,近期全国部分购物网站“消费返利”模式涉嫌网络传销与非法集资,其中包括福建百分百商城、温州百业联盟、福建万商网、金华万家购物网、太平洋直购网等网站均屡屡曝光,据报道涉及资金上百亿,数十万人员牵扯其中。这充分暴露了在网络购物与网络传销结合产生“变种业态”下的监管空白,急需出台相应的监管条例更好地规范。
针对此次立法的难度大、涉及面广等特点,立法起草单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开通了民意征集网络通道,各相关网站和网络消费者可通过在线问卷填写的形式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