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枪首页
登录 免费注册 江湖通会员 增值服务 帮助中心
移动版
微信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
绑定领取红包
微信
微信小程序
扫一扫访问分享
第一枪小程序
百度小程序
百度小程序
手机百度扫一扫
访问第一枪应用
当前位置: 第一枪 资讯 跨境电商 正文

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税收需进一步完善

2017-11-08 09:40:48 374

[导读]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较大的交易规模和产业集群。2017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3.6万亿元,同比增长30.7%,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发展迅猛。


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较大的交易规模和产业集群。2017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3.6万亿元,同比增长30.7%,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发展迅猛,交易规模已从2008年的0.8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6.5万亿元,占到整个外贸规模的19%,年均增速近30%。据有关机构预测,到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交易额将超过3.6万亿元。


此间,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利好跨境电商的政策文件。去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范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零售进口纳税行为,对从前免税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进行了规范调整,并同步调整了行邮税政策。


同时,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苏州等12个城市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也出台了跨境电商政策文件,比如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有票退税、无票免税政策。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税制与征管体系主要是针对传统贸易方式而设计的,在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方面,现行税收政策、管理与服务仍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的国外借鉴


美国对于网上无形商品或服务等跨境电商交易有征收销售税的趋势。美国对有形商品的网上交易,其税赋比照传统贸易办理;对无形商品或服务(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等网上交易则明确规定一律免征关税和销售税,暂不征收国内网络进入税。但是2013年《市场公平法案》在美国参议院通过以后,美国对于网上无形商品或服务等跨境电商交易有征收销售税的趋势。


欧盟实行的增值税及征收制度亦值得借鉴。19982月,欧盟发布了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不主张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的税种,但要对电子商务贸易的经营者征收增值税。非欧盟国家数字化商品的供应商要在至少一个欧盟国家进行增值税登记,并就其提供给欧盟成员国消费者的服务缴纳增值税。


印度则积极主张对电子商务征税。1999428日,印度政府发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对在境外使用计算机系统而由印度公司向美国公司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来源于印度的特许权使用费并在印度征收预提税。印度对电子商务并未开征新税种,而是征收预提税,且侧重属地原则来实现税收管辖权。


巴西对跨境电商交易的税务稽查也值得关注。巴西的跨境电商税收相当于我国的行邮税,寄达巴西的邮购商品,应征收60%的税,只有低于50美元且由自然人寄送的商品以及书籍,带有处方的药品才能免税。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要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首先要完善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和税收政策。一是注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税收政策的协调与平衡。二是逐步健全完善相关国内税收法律。在对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考虑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三是考虑到增强电子商务国际竞争力、扩大外贸经济和促进就业等因素,可以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给予适当税收优惠。


其次,要加强税收征管和风险监管。一是借鉴欧盟做法,建立针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制度。在中国没有常设机构但取得电子商务收入的非居民电商必须在中国登记注册或指定代理,并按中国增值税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是设置电子商务专用发票。目前可以借鉴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具办法,逐步推行电子商务专用发票。三是从电子支付体系介入监管,以最大限度确定和掌握纳税义务人的信息,避免网络偷逃税行为的发生。四是以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手段,不断加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监控力度。


再其次,需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和税收协调。一是应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国际税收规则的修改完善,比如常设机构的重新定义、转让定价规则修改、增值税税收管辖权的界定以及跨境增值税管理等,以此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二是应努力参与国际税收协调,制定出更为公平、合理、高效的国际税收协定,在全球税收协调中获取更大的利益。三是加强征收管理的国际合作,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联合打击国际反避税。


最后,要提升管理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一是简化跨境电商办税流程,在全国推广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有票退税、无票免税管理模式。二是推进出口退税的全流程无纸化办理,让跨境电商企业真正实现网上申请、网上流转和网上办结。三是加强国税机关和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方面的合作,协调双方的税收征管行为。四是拓宽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加快退税进程。


(来源:中国财经报)

免责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第一枪网意见及观点,亦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第一枪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问题请联系media@d17.cc
第一枪官方微信

第一枪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随时随地获取电商行业最新数据及资讯。
微信号: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