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2年10月30日上午,平顶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建林与监所处处长阮建国一行4人到汝州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检查指导工作,汝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义恩,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管建民、监所科科长黄爱梅陪同。
马建林副检察长一行先后检查了驻所检察室多功能会议室、监控室、接待室、档案室、主任室等,并听取了汝州市院监所科近几年来的工作、日常驻所检察工作、独立 监控以及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情况汇报,观看了汝州市院监控系统与看守所联网情况,调阅了监所检察“四个办法”软件系统、检察日志、安全检查记录、监外 执行人员档案、留所服刑人员档案、在押人员谈话记录、联席会议记录等工作资料。
汝州市院乔义恩检察长向马建林副检察长汇报了汝州市院的整体工作、十大亮点工作以及网络建设、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技术装备情况,总结了汝州市院监所科近几年取得的成绩和工作特点:一是善于思考,创新能力强。特别是今年的亮点工作《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实施办法》比较创新,现已初见成效;二是工作扎实、认真负责。凡领导交办的工作都能够认真完成,成绩突出;三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监督中,善于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决不手软,各方面都能够监督到位;四是领导重视。院党组对监所工作非常支持,加强物质经费和人员保障,建立了一流化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技术装备。乔义恩检察长表示在上级院领导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汝州市院监所检察工作一定会固强补弱,将为下一步争创全国“十佳”派驻检察室而努力。
马建林副检察长肯定了汝州市院驻所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并要求充分发挥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的示范作用,把驻所检察工作再推向一个新台阶;鼓励汝州市院检察干警要继续努力,向更高的目标迈进。马建林副检察长突出强调,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将会对监所检察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下一步要加强监所检察部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为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做好准备,同时解决好对等派驻职级待遇问题,为监所检察工作迈向新台阶提供有力的组织和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