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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劣商品 不得当赠品促销

2015-01-07 13:49:57 711

[导读]国家工商总局6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网等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5日。 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进行


       国家工商总局6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网等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5日。


       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活动:

       (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或者服务的项目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二)为促销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不如实标示赠品、免费服务的品名、数量或者赠品为假劣商品。

       此外,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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