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9月2日中午,大二女生小倩和校友小庆在义乌苏溪的一家烧烤店聚餐。因为服务员在加火时使用酒精不当引发大火,小倩瞬间被大火侵吞,导致全身80%烧伤。 图为烧烤店内部监控截图 事发经过 9月2日12点50分,小倩和小庆一起来到义乌苏溪的好日子自助烧烤。
9月2日中午,大二女生小倩和校友小庆在义乌苏溪的一家烧烤店聚餐。因为服务员在加火时使用酒精不当引发大火,小倩瞬间被大火侵吞,导致全身80%烧伤。
图为烧烤店内部监控截图
事发经过
9月2日12点50分,小倩和小庆一起来到义乌苏溪的“好日子”自助烧烤。当时店内的客人不多,在监控拍到的范围内,只有他们两个人在座。小庆觉得烧烤的火有点小,起身叫来服务员。
15秒之后,服务员小珊拿着一个大的玻璃瓶走了过来,瓶子里大概还剩下五分之一的酒精。走到小倩位置后,小珊拧开了瓶口,直接拿起瓶子往炉子里倒酒精。就在酒精接触到火锅炉的一刻,火焰径直喷射出来,瞬间吞没了小倩,当时火焰猛烈得冲上了房顶。
小珊看见大火,下意识地就把瓶子往身后一摔,立即跑开了。小庆的脸部、颈部也有一些小火苗,他一边跑一边脱掉了上衣灭火。最惨的是小倩,她先是从凳子上摔下来,然后一直在地上滚爬,但是身上的火焰依然熊熊燃烧。小倩不停用手拍打身体,希望能灭掉身上的火。
小庆灭掉身上的火后,马上跑了回来,用自己的衣服奋力拍打小倩身上的火苗。但是因为酒精的缘故,小倩身上的火并不好扑灭。随后小倩被送往杭州的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症监护室,小倩的父母正在焦急地等待女儿的消息。目前,小倩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女服务员未经任何岗前培训
被火烧伤的这3人立即被送到义乌当地医院,女服务员的右手轻度烧伤。小庆的伤情比小倩轻,着火后他马上就把衣服脱了下来,他的头部、颈部为深二度烧伤,没有生命危险,经过包扎后转入普通病房。伤势严重的小倩立刻转到条件更好的义乌中心医院抢救。昨天下午,又被送到杭州的医院抢救。“现在小倩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需要大量的血浆。”祝女士说。
据金华媒体报道,女服务员小珊今年18岁,是贵州人,在义乌打工,到这家烧烤店才一个月时间。她没有经过任何岗前培训,以前都是老板安排她跟在老员工旁边学习,这天老员工休息,她第一次独自为客人服务,没想到就出这样的事。目前,义乌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员工缺乏安全教育
小倩出事后,烧烤店的吴老板第一时间陪同赶到了杭州。昨天凌晨,他才从杭州回来,处理店内遗留问题。
吴老板反复说:“出了这样事情,我也无话可说。”目前,涉事烧烤店已经停业整顿。吴老板说,烧烤店是去年10月开业的,刚好一年左右,一共有6名服务员。因为白天客人少,事发时,店里只有4名服务员。
“店里很少有客人会要求加火,小珊也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她应该先关火再加酒精,谁想到她火都没关就往里面倒酒精呢。”吴老板说,小珊是贵州人,来义乌打工,刚上岗一个月,是第一次独自上班。“之前店里也没出现过这样的事情,所以平时也缺少安全教育,尤其小珊又是新来的。所以一疏忽,就造成了大错。”吴老板看过监控后,觉得这件事是因为服务员操作不当引起的。
小倩出事时候用的器具,不是烧烤炉,而是一个小型酒精炉小火锅。店内的服务员透露,平时,都是加好酒精之后再端上来给客人的。正确作法首先要灭掉火锅炉里的火,之后把火锅炉内用来装酒精的小炉子拿出来,慢慢地加到酒精稍微溢出来一点。再把小炉子放回到火锅炉中,小心点燃,再送到客人面前。
烧烤店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从视频的内容以及抢救状况来看,本事故中可能会给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的身体伤害(甚至是死亡)。该损害结果除必然的产生民事责任外,甚至有触犯刑法的法律风险。
液态酒精属易燃物品,其在公众场所甚至是有火星的地方添加,极易发生危害后果,这是生活常识。行为人也就是这里的服务员过失造成他人重伤以上身体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烧烤店来说,依据《侵权责任法》对顾客的人身安全有安全保障义务,事故又是其员工的操作不当所引起,应当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所以小编提醒大家在有易燃易爆物的环境下消费时,更要多一份警惕。商家也要意识到,操作规范、对员工业务培训已不仅是服务问题,而是安全问题,甚至是社会问题。监管部门有责任加强餐饮行业的安全作业指导和监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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