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年8月30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会议,酝酿会同其他部委在全国范围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防止其再度流浪。
全国统一行动救助流浪儿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刘国星告诉记者,我省一直重视街面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想方设法为每个孩子找到父母,无奈这个人群流动性很强,全国总计约有5万人,单独一个省份的救助显得有心无力,这次全国统一采取行动,或能标本兼治。
今年8月30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会议,酝酿会同其他部委在全国范围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防止其再度流浪。
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大、速度快,生活条件地区差异过大,家庭监护意识不强和不良生活习气等因素的影响,街面流浪儿呈现出以下特点:流浪儿童占据流浪人口总数的40%,其中6岁以下占11%,6-14岁的占据29%;家庭条件差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生活方式主要靠捡拾破烂和卖艺为生;普遍沾染了不良社会习气,半数以上有过违法行为;66%的人受过他人欺侮。
我省“流浪儿回家”动手早
北京的会议一结束,我省就加快《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起草和修改,建立江西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名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共吸纳了民政、综治、发改委、公安、教育、城管、司法和卫生等18个部门组成,通过这一机制研究在接送流浪儿回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
这个联席会议提出,我省公安和民政、城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大致分工是:公安机关建立社区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其接受救助,查找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城市管理部门要及时发现和劝导流浪未成年人,告知协助公安或民政部门做好救助保护工作;教育部门要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等;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卫生部门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绿色通道等等。
“四级联动机制”确保无盲区
根据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精神,我省建立一整套尽快让流浪儿童回家的制度,如完善政府社会救助体系,把城乡困难家庭纳入生活最低保障线,做好困难家庭儿童的摸底和救助,从源头上减少流浪儿的发生。
到12月初,我省为加强街面救助的能力,每个设区市救助站都已配齐至少一辆救助车,利用这种肩负街头巡视职能的车辆,配合公安和城管及时发现街面流浪儿。在这个过程中,我省在全国民政系统较早启动“流浪儿救助四级联动机制”,即以设区市级救助站为中心,以县(区)救助站为源头,覆盖每个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为救助体系。
流浪儿童被引导到救助站后,我省不止要求能让他们吃饱,还有按照有关营养要求,按照每天10-12元的伙食标准。找到孩子的监护人之后,如果监护人不能来接送,必须由救助站员工和民警送回家。
“按照我省当前的工作进度,对照八个部委的要求,2012年底城市街面实现无流浪儿童可以实现。”27日下午,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说,为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我省已建成16个县级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十二五”期末将在每个县实现普及。